根據海關總署《全面推廣〈海關專用繳款書〉企業自行打印改革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企業自行打印稅單工作將于2018年11月19日全面啟動。屆時企業可以自行打印稅單,或向海關遞交書面申請打印。
1.各企業應充分做好自行打印稅單的準備,做好新一代支付系統簽約,了解操作流程(海關總署2018年100號公告,2018年132號公告有具體操作辦法,請認真學習),避免因對打印操作不熟悉不了解造成不必要的影響。
2.2018年11月19日起現場海關不再集中打印電子支付稅單及分發至各銀行,有需要海關打印稅單的,需向海關遞交《海關專用繳款書》打印申請,注明需海關打印的理由,申請獲批后方可打印。目前申請尚無統一格式,日后若有要求會另行通知。